快递舆情

宜昌市出台快递员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指导意见 快递员须与企业签订书面协议

2022年02月18日来源:三峡日报

为保障未签订劳动合同以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快递员的合法权益,近日,宜昌市人社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宜昌市邮政快递行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书面协议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快递员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范围,要求对行业内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快递员与快递企业签订书面协议。

《意见》明确了6条劳动保障权益内容。其中,明确提出,“不完全劳动关系快递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快递企业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避免超强度劳动和因此造成的安全伤害问题。快递企业建立健全与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和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向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完全劳动关系快递员”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此外,明确提出,快递企业要为“不完全劳动关系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

据悉,2022年,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将开展快递企业劳动协议签订培训、企业试点,并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