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第三届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2022)的通知

2022年03月21日来源:

各省(区、市)快递协会,各有关单位:

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由中国快递协会主办,于2018年正式设立,旨在表彰在邮政、快递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根据《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第三届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2022)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申报)范围

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在邮政和快递领域的技术研发、重大工程和政策研究等科学技术活动中成效突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项目。

三、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一)推荐(申报)单位要求

各省(区、市)快递协会负责本地区的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及其他从事邮政、快递科学技术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各申报单位须严格优化申报项目,数量不宜过多。

(二)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提供科学技术成果水平评价证明(鉴定、评审、验收证书、专利、发明、知识产权等),并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研发类项目重大工程类项目应投入使用1年以上,并提供相应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必须由实际应用单位提供,对于内部自研自用的项目,应用证明必须由实际应用的分公司、网点、内部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应用证明要详细注明项目应用的起止日期,确保应用一年以上,未经终验的项目不得申报。

2.政策研究类项目应提供用户使用意见,用户使用意见必须是实际使用的单位提供的正式盖章的证明材料,不得以培训材料、媒体的新闻报道等材料替代。

(三)往届的推荐(申报)项目参加本次评选的要求

已参加往届评选并获得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已参加往届评选未获奖项目须提供符合以上两点要求的最新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参评。

四、在线推荐(申报)程序

第三届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统一使用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录

1.系统网址(http://47.106.37.224:8036/kxjsj/)直接点击注册;

2.中国快递协会官网(http://www.cea.org.cn)首页点击广告位的奖项申报,再点击注册;

3.往届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可继续使用。

(二)在线申报

完成系统登录后,在项目申报页面上按照系统首页上的填写说明进行逐项填写。之后,按照页面上的具体要求,上传申报书模板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形成申报书,检查无误后提交到相应的推荐单位。

(三)审核推荐

在线提交后,申报书经由各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的快递协会进行申报审核,审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要求,使之符合申报的各项条件,确保申报项目完整、有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直属单位直接选择中国快递协会为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审核。

(四)下载打印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带有水印的推荐(申报)书,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或在线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后送至或邮寄至各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的快递协会。书面材料的项目编号、版本号、水印号等信息需与申报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五)问题反馈

系统详细使用方法和常见问题请参看系统首页上的“操作手册”。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发送电子邮件至系统技术支持邮箱:huangjian@cea.org.cn

五、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的名称和实际内容要确保相符,项目名称不得存在误导、夸大项目及敏感词汇。

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

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信息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申报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通信畅通。

六、受理时间、地点

在线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2263010:00,届时申报系统将会关闭;书面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2276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送至各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的快递协会,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联络表

 

 

中国快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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